【新闻资讯】灾后审判诸多新问题亟待破解 当事人找不到
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,震碎了原本平静安宁的生活,这场灾难在给灾区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同时,也给灾区正常的审判工作带来了挑战———
正在进行的诉讼无法进行、案卷证据损毁个案无法开展、诉讼参与人情况变化审理复杂、被执行人死亡执行难加剧……
一系列审判中的新问题待解,人民法院该如何应对?
打官司受阻
有关专家:地震属不可抗力 将带来诉讼时效中止等法律后果
本已准备好到法院起诉,地震袭来,让一些官司难以正常进行,造成无法起诉,是否会因此超出诉讼时效?
正在为中央电视台《法律讲堂》栏目录制《灾后普法系列节目》的律师庞标6月10日告诉记者,地震属不可抗力,将带来诉讼时效中止等法律后果。
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: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,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,诉讼时效中止。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。
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罗东川说,当事人因四川汶川大地震不可抗力不能及时主张权利的,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止,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因抗震救灾、灾后重建而不能参加诉讼活动的,要依法延期或中止审理;延期或中止的原因消除后,及时恢复审理。
当事人找不到
最高法:应从方便受灾群众有利稳定原则出发来统筹安排
受灾群众远离家乡,在安置点生活,住所地发生了变化。就这一新问题,四川省彭州市法院出台了《领取裁判文书通知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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